为持续优化旅游环境,更大力度惠及广大游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区4A级及以上涉收取自驾服务费的旅游景区,对收费模式和标准作出优化调整。
按照充分体现国有景区公益属性,更好让利于民的原则,赛里木湖景区优化和调整自驾收费模式和标准,经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备后,将按“人”收费调整为按“车”收费,同步施行自驾车辆预约制,此方案自2026年8月20日0时起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式执行时间
2026年8月20日00:00起生效执行。
二、收费执行标准
景区自驾服务费按车收取,车型划分及计费以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为准,具体为:
?5座及以下车辆:120元/车
?6—7座车辆:180元/车
?8—19座车辆:300元/车
?20座及以上车辆:600元/车
?两轮摩托车:60元/辆
特殊车型规定:拖挂式房车、大型货运车辆禁止进入景区游览环线。
票务有效期:旺季为3月15日-10月15日,自检票入园起24小时内有效;淡季为10月16日-次年3月14日,自检票入园起48小时内有效。
三、自驾车辆预约入园管理
1.承载限额:景区自驾环线瞬时最大承载车5000辆,单日累计入园上限11000辆,达到限额后当日关闭预约通道,不再放行自驾车辆。
2.预约渠道与时限:游客可通过“赛里木湖旅游”微信官方小程序、抖音、携程等OTA平台提前3天预约;也可当日前往游客中心人工售票窗口现场购票;未预约到自驾车的游客可乘坐区间车或从景区指定入口徒步进入景区游览。
3.预约规则:预约时需选定对应车型和人数,预约成功后凭身份证入园;预约名额仅限当日有效,逾期未检自动作废。
景区24小时咨询热线:0909-7659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