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培育、助力叶城县文旅产业发展,全面提升叶城县旅游品牌,有效激活旅游市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吸引更多游客来叶城观光旅游、投资兴业,促进旅游消费、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疆内外各大旅行社组团、带团优势,进一步加大“引客入喀”力度,结合叶城实际,制定本奖补办法,具体如下;
一、奖补对象
组织全国疆内疆外外地游客到叶城旅游的旅行社、企业、机构、社会组织的地接单位和组团单位。
二、奖补条件
(一)组织疆内旅游团队到叶城旅游,根据游客购买门票、在叶住宿及用餐等情况,核定并发放相应奖补;
(二)组织疆外旅游团队到叶城旅游,根据游客购买门票、在叶住宿及用餐等情况,核定并发放相应奖补;
(三)组织上海旅游团队到叶城旅游,根据游客购买门票、在叶住宿及用餐等情况,核定并发放相应奖补;
符合以上三类条件之一均可进行奖补;
三、奖补类型
(一)根据“奖补条件(一)”兑现落实旅行社及其他社会机构奖补(含专机专列)
引客入喀基础奖补标准为:门票补贴10元/人,伙食补贴10元/人,交通补贴20元/人,住宿补贴50元/人,基础奖补合计90元/人。
一次性组织游客21-50人的,在基础奖补外额外奖补20 元/人,每人总计奖补110元。
一次性组织游客51-100人的,在基础奖补外额外奖补40元/人,每人总计奖补130元。
(二)根据“奖补条件(二)”兑现落实旅行社及其他社会机构奖补(含专机专列)
引客入喀基础奖补标准为:门票补贴10元/人,伙食补贴10元/人,交通补贴50元/人,住宿补贴50元/人,基础奖补合计120元/人。
一次性组织游客21-50人的,在基础奖补外额外奖补80 元/人,每人总计奖补200元。
一次性组织游客51-100人的,在基础奖补外额外奖补160元/人,每人总计奖补280元。
(三)根据“奖补条件(三)”兑现落实旅行社及其他社会机构奖补(含专机专列)
引客入喀基础奖补标准为:门票补贴10元/人,伙食补贴10元/人,交通补贴50元/人,住宿补贴50元/人,基础奖补合计120元/人。
一次性组织游客21-50人的,在基础奖补外额外奖补100元/人,每人总计奖补220元。
一次性组织游客51-100人的,在基础奖补外额外奖补200元/人,每人总计奖补320元。
四、奖补申请和审批
执行一团一申报,各申报主体在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上报至叶城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子合旅行社部;
自本年度旅游季(3月)起,引客入喀名额实行总量控制:疆内游客名额6000人,疆外及上海援疆地区游客名额4000人,名额报满即止,遵循先报先得原则。
五、奖补兑现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奖补资金申请;
(二)需提供受全国旅游监管平台监管、具备真实效力的旅游团队行程单、游客名单,以及门票购买票据或有效游览证明(须附购票游客明细名单);
(三)可提供景区(景点)打卡照片或景区(景点)出具的正式游览证明;(照片须使用水印相机拍摄,清晰显示拍摄定位与时间);
(四)酒店餐厅的消费发票(需备注住宿用餐人数)复印件;
(五)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奖补申请联系人
热依拉木·买买提依则孜 15739220021
(
旅途帮
)
“旅途帮8群”邀请计划进疆游客进群 | 新疆自驾游出行温馨提示
近期动态
会员部定期开展培训/主题沙龙/交流会
会员部定期开展各类培训、主题沙龙、交流会。文旅企业若有培训/主题交流/行业考察等需求,协会可根据行业需求开展活动。同时广泛邀请各类机构共同合作。
